請細心閱讀下面的規則及條款。規則及條款旨在監管用戶使用「Citibank網上理財」服務,並涵蓋免責聲明及其他有關用戶權益的重要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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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本人同意和接受規則及條款」欄後,閣下將被視為已閱讀、完全明白和接受一切在該等規則及條款中對閣下具約束力的規定,並無條件同意受閣下擁有絕對酌情權,可不時提出及決定生效的規則與條款,以及所有修訂、更改和增補條文所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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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bank網上理財」規則及條款(規則及條款)
(由 2021年11月26日 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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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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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本規則及條款中,「本人」指在閣下開立戶口的任何持有人,包括一名或多名的個別人士、獨資經營者、合夥經營者、企業和非法團組織或團體。「閣下」指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與花旗銀行香港分行與大來信用証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視屬何情況而定)的任何及/或所有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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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閣下可不時酌情訂定「Citibank網上理財」功能、特點或服務(「服務」)的範圍、設定或更改每日截數時間或取消或終止服務,毋須預先通知,並無須對本人負任何責任。當天任何未能於香港截數時間前透過服務完成的交易,將視為下一個工作天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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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閣下的服務可讓本人透過互聯網,連結閣下的數據與操作系統,以便直接操作所有或任何屬於本人的戶口(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定期、投資、有抵押/無抵押貸款及/或信用卡)(「戶口」),以便作出指示及/或進行交易。連結可通過私人電腦、無線上網裝置或閣下不時許可的類似連接裝置(「裝置」)進行。本人使用或持續使用服務,即表示本人接納本規則及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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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本規則及條款適用於本服務及本人不時與閣下開立或維持的任何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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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本人使用服務及以服務進行的所有交易和往來,均受本規則、「戶口及服務之條款」,以及所有不時適用於本人的其他規則與條款所規限,包括本網站所列的各項條文。有關規則與條款均適用於本服務,猶如其訂明引伸至使用服務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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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規則及條款乃補充而非取代「戶口及服務之條款」的任何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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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安密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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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首次使用服務,本人必須以閣下不時指定,並以互聯網或其他方式發出或編配予本人的卡號碼(「卡號碼」)、私人密碼及戶口號碼(如適用)進行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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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本人隨後必須自選個人的用戶登入賬號(「用戶登入賬號」)和密碼(「密碼」),以便使用服務。本人亦可在閣下接納的情況下,隨時更改用戶登入賬號和密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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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閣下可全權酌情要求本人使用電子保安編碼器(「保安編碼器」,可以是實體編碼器、花旗流動編碼器(Citi Mobile Token)或銀行不時指定的其他裝置)所提供或銀行透過SMS短訊向本人在閣下登記的流動電話號碼發送的一次性密碼(「保安編碼」)使用服務。本人明白本人須指定並使用解鎖碼(「解鎖碼」)或(如適用)指紋感應器/Touch ID/Face ID或其他生物識別感應器/認證技術,以保障保安編碼器或裝置的接入及使用。本人需全然負責向閣下申請有關保安編碼器或(如遺失或失靈)申請補領有關保安編碼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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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當閣下不時決定若干服務和交易時,可全權酌情決定要求本人索取一次性的網上啟動密碼(「網上啟動碼」),以此核實本人的身分、指令及/或銀行交易,從而提供額外保障。該網上啟動碼將以短訊形式傳送至已向閣下登記的流動電話號碼,或以閣下不時指定的其他方式發出。沒有網上啟動碼的,本人便須透過任何銀行之分行或按閣下通知的其他方式進行該等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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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本人知悉花旗流動編碼器是連接入花旗銀行流動應用程式(Citibank Mobile Application )的內置功能,使本人可生成保安編碼及/或網上啟動碼來批准交易,而毋需使用實體編碼器。如要使用花旗流動編碼器,本人須透過安裝於本人裝置的花旗銀行流動應用程式登記花旗流動編碼器 (按閣下不時接納的方式)。 花旗流動編碼器涉及創設並在本人裝置內儲存一個獨一的流動保安編碼。一經受該流動保安編碼約束,銀行可辨別出本人裝置,從而核實本人身分或達致其他類似用途。本人明白,若本人停止使用花旗流動編碼器,或想解除本人裝置與已登記流動保安編碼的連結,本人可取消花旗流動編碼器的登記,更改本人的花旗銀行網上密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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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本人知悉花旗銀行流動應用程式 (Citibank Mobile Application) 已內置加強保安功能,毋須使用保安編碼或花旗流動編碼器,即可進行登入身份驗證和交易授權。如要使用花旗銀行流動應用程式的加強保安功能,本人須要安裝花旗銀行流動應用程式在本人之流動裝置上, 並進行啟用(及花旗銀行允許使用)。一經啟動,系統內的加強保安功能將會綁定本人裝置,以驗證任何交易。本人知悉,在同一時間僅可在一台流動裝置啟用花旗銀行流動應用程式。如在不同流動裝置上使用相同用戶賬號登入花旗銀行流動應用程式,並啟動加強保安功能, 該功能於較早前綁定的流動裝置上,將會被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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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人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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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對任何人士利用任何保安密碼(定義見下文)並透過互聯網發出的任何指示或與閣下訂立的任何協議,閣下均獲授權(但沒有此責任)視為有效並對本人具約束力,毋需查究作出或本意為發出指示者的權限或身份或其真確性,即使出現任何錯誤、誤解、欺詐、假冒或其內容欠清晰或認可。閣下有權但毋責任調查登記、使用或生成本人保安密碼(定義見下文)的人士的真確性或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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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閣下可能就透過服務而接獲的指示及/或進行的交易發出通知書或確認書。本人確認透過服務傳送指示、資料或數據存在時差,而就服務所發出的該等通知書或確認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作為本人戶口結餘及交易狀況的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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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若使用閣下訂明的任何保安密碼(定義見下文)發出服務有關的指示,在指示發出後,如未得閣下同意,將不可撤銷或撤回。在發出有關指示後,如按閣下的真誠理解執行,將不得撤銷,並對本人具約束力,不論經由本人或其他據稱為本人的人士發出亦然。除核證所提供或提交的保安密碼(定義見下文)外,閣下並無責任核證發出有關指示人士的身份、授權或人士,或有關指示的真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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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人的承諾及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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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本人同意不准許任何人士代表本人操作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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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本人須對用戶登入賬號、密碼、保安編碼、卡號、私人密碼、指紋感應器/Touch ID、Face ID及/或其他生物識別證書、解鎖碼及/或網上啟動碼(統稱為「保安密碼」) 及保安編碼器妥善保管並保密。本人不得亦不允許向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士披露任何保安密碼或容許任何未經授權人士得以管有或控制保安編碼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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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若本人發現或懷疑任何保安密碼已被他人知悉、盜用、遺失或被竊,及/或裝置、本人已登記的電話號碼、相關SIM卡或保安編碼器已遺失或由任何未經授權人士管有或控制,及/或未經授權使用服務,須立即致電Citibank電話理財服務(852) 2860 0333通知閣下,並為安全起見,立即更改本人的花旗銀行網上密碼。
本人承諾:
(i) 確保該等保安密碼保持機密及確保保安編碼器保持安全,不得亦不允許向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士披露任何保安密碼或容許任何未經授權人士得以管有或控制保安編碼器,且若本人已真誠及慎密地保管保安密碼及保安編碼器,則本人無須對任何透過服務而未經授權進行的交易負責;
(ii) 若本人得悉或懷疑有人知悉任何該保安密碼或保安編碼器由任何未經授權人士管有或控制或有未經授權的交易進行,或若裝置或保安編碼器遺失或失竊,須在合理的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通知閣下,但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責任,本人須對一切未經授權的交易負責;
(iii) 對任何因本人作出欺詐或嚴重疏忽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未有適當保管或明知而允許他人使用任何保安密碼或保安編碼器所引致的一切損失負責。然而,本人毋須對任何間接、特殊或相應的損失或損害負責;
(iv) 不得解編、反向研製、編譯、轉換、改編、改動、修改、提升、增補、刪除或以任何方式干擾或進入服務的任何部分、保安編碼器或經由或代表閣下建立、運作及/或維持的任何網站(「互聯網網站」)或其任何組成軟件;
(v) 會使用個人辨識碼或其他保安密碼,以防止本人用以使用服務的流動裝置,平板電腦或支援網頁瀏覽的無線裝置或其他裝置(「裝置」)被擅自取用;
(vi) 當使用裝置進入服務或保安密碼時,不會令使用中的裝置或保安編碼器疏於照管,並確保裝置或保安編碼器所儲存或顯示的所有資料和保安編碼獲保密處理;
(vii) 若本人轉換或棄置裝置,會移除銀行為接入本服務而提供的應用程式;
(viii) 只遵照製造商的指示使用裝置,確保安全軟件獲更新至最新版本,裝置妥當運作,以及本人在使用裝置時遵守有關操作指示;及
(ix) 確保裝置不存在任何電腦病毒、漏洞或其他惡意、破壞性或損壞性軟件、程式碼、媒介、程序或宏程式,及/或利用電腦軟件或電訊取得本人的個人數據、用戶登入賬號、密碼、保安編碼、卡號、私人密碼、指紋感應器/Touch ID、Face ID及/或其他生物識別證書、解鎖碼及/或網上啟動碼或與本人相關的任何其他資料作惡意或欺詐用途的釣魚或社交工程計劃,包括但不限於透過加插結構性查詢語言、跨網站指令碼攻擊、蠕蟲、木馬病毒、廣告軟件或間諜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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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除非第4.5條適用,否則本人須就使用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任何保安密碼或保安編碼器)所產生或有關的一切後果而承擔全部責任及負全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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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在依從條款5.1的情況下,本人亦毋須對下列原因引致戶口出現未經授權的交易負責(若本人並無作出欺詐行為或嚴重疏忽):
(i) 閣下保安系統未能防止的電腦罪案;
(ii) 由閣下的人為或系統失誤所引致的不恰當交易而導致資金損失或錯置;或
(iii) 由閣下引致的遺漏支付或錯誤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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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凡透過本服務接入的戶口是聯名或合夥戶口的,本人均須對其他聯名戶口持有人或合夥人的責任和義務以「單獨及共同」形式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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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本人須定期查閱本人的戶口及結單,並在合理和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就任何錯誤或未經授權的交易通知閣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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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除非4.5條可引用,或由於閣下嚴重疏忽或蓄意違規所引致,否則本人須就因提供此服務或閣下行使在本規則及條款之下賦予的權力和權利,致使閣下招致任何性質的責任、索償要求、付款要求、虧損、損失、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但不限在完全彌償基準下的法律費用﹞及閣下提起或面對的任所有法律行動或訴訟作出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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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銀行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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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除非閣下嚴重疏忽或故意失責,否則無須就以下情況向本人負責:
(i) 使用服務及/或因本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不論是否獲得授權)使用服務而接觸任何資料;及
(ii) 因閣下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任何行為、遺漏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電腦、電訊、電力或網絡故障)而在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在提供保安編碼器密碼及/或網上啟動密碼時出現任何干擾、終止、暫停、延誤或故障)、傳送有關服務的指示或資料或連結網站時出現任何干擾、終止、暫停、延誤、流失、失效、損毁或其他故障。
(iii) 透過任何通訊網絡供應商的任何系統、設備或儀器被傳送,及/ 或儲存有關本人,此服務及/ 或本人利用此服務進行的任何交易或買賣的任何資料及/ 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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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閣下並不保證或陳述服務及互聯網網站並無病毒或其他可對本人硬件、軟件或設備造成不利影響的破壞性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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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閣下將會盡合理努力確保本人獲提供的保安編碼器具備使用服務所需的功能。若保安編碼器未能正常運作,本人將立即通知閣下。若閣下全權酌情信納保安編碼器並非由於本人違責或疏忽而未能正常運作,則閣下可更換一部新保安編碼器。閣下毋須就違反如保安編碼器質素滿意、商售性或適合作特定用途等隱含條款承擔任何責任。閣下毋須就本人因未能按照閣下指示及建議穩妥保管及/或使用保安編碼器而產生或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而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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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在依從本規則及條款的情況下,若閣下因任何原因而被裁定須對閣下的行為或遺漏負責,閣下的責任只限於有關交易金額或本人直接蒙受的損失數目,以較少者為準。閣下毋須對本人的任何間接、特殊或相應損失或損害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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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就透過使用服務,將資金轉往於閣下開立的第三方戶口或其他金融機構或人士而言,閣下無須因本人未能提供或輸入充足或準確的數據以進行轉賬而對有關轉賬或所引致的錯誤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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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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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閣下可不時徵收服務費,款額按閣下就本人使用服務而向本人發出的通知為準。本人將承擔一切有關使用服務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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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提供及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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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本人與(如適用)各合夥人/委員會委員/董事明白並同意,本人/吾等使用閣下提供的任何設施與服務及本人/吾等開立的所有戶口時,須受可在由閣下維護之網站查閱之「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政策指引」(「私隱政策」)所管限。本人與(如適用) 各合夥人/委員會委員/董事亦理解私隱政策涵蓋閣下就個人資料不時實施的政策及守則,包括於收集、使用、管有、發送、傳送、取用與更正個人資料及其他附帶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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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本人與(如適用)各合夥人/委員會委員/董事明白,本人/吾等的資料可能向閣下的服務供應商及私隱政策列明的其他類別人士披露,或由其處理或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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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本人與(如適用)各合夥人/委員會委員/董事可經常聯絡私隱政策提述的人士,以查閱及要求更改本人/吾等提供予閣下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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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為確保本人安全連接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以及為防止欺詐的目的,閣下將使用 cookies、網站日誌檔(關於本人如何使用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的資料)及遠程掃描技術來取閱資料、改善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的安全性及偵察可能影響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安全性的惡意軟件、威脅及漏洞。本人確認並同意,閣下可為上述原故收集、傳送、儲存及使用技術資料、地點及其他個人數據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IP地址及/或裝置識別碼、系統及應用程式軟件、周邊設備及關於本人地點的資料。若該遠程掃描偵察到任何可疑在線交易/活動、潛在惡意軟件、其他在線威脅或系統漏洞的跡象,閣下可限制本人對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的連接。本人須就使用有跡象顯示可能已受惡意軟件病毒感染及影響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安全性的裝置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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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當本人使用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閣下及與閣下合作的第三方可使用cookies及/或像數標籤來收集資料(例如本人使用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的時間和該段時間持續多久、本人使用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時瀏覽的頁數),及貯存本人的喜好。閣下可基於保安用途、以便瀏覽網站、更有效顯示資料及個人化本人使用服務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時的體驗,以及作網上追蹤及市場推廣用途而使用資料。閣下可識別本人裝置以協助本人使用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閣下亦可蒐集有關使用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的統計資料作保安、防止欺詐及市場推廣的用途,及持續改善有關設計及功能,了解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被如何使用、協助閣下解決有關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的查詢或問題。閣下亦可使用cookies選取最能吸引本人的廣告或優惠,並在本人在線時顯示那些廣告或優惠。閣下亦可使用在線和手機廣告中的 cookies來追踪對廣告的反饋及衡量營銷活動的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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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作為閣下的客戶,本人明白透過使用服務及/或花旗銀行手機應用程式本人所呈交及/或閣下所收集的數據,也受閣下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政策聲明(上載於www.citibank.com.hk)規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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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修訂及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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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閣下有權在向本人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隨時修訂、增補、刪除、取替或補充本規則及條款的任何部份。有關變動須由閣下更改規則及條款當日起對本人具約束力,並透過網站或閣下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方式展示,以視為已得到本人的注意。 本人明白及接受如本人不同意本規則及條款或其不時的修訂、增補、刪除、取替或補充, 本人將不能使用(1)網上銀行服務, (2)流動網上銀行服務 (3) 查閱電子月結單與電子通知書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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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本人可隨時透過Citibank電話理財服務 (852) 2860 0333或閣下不時通知本人的任何其他方式,發出取消使用服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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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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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本服務及規則及條款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法律所管限,並據此詮釋。本人願受香港法院專有的司法管轄權所管轄,不得撤回。 |
花旗銀行
根據美國法例成立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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