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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所有迎新獎賞只適用於Citi信用卡全新客戶。Citi信用卡全新客戶須為現在不持有及/或於過去12個月內不曾持有任何由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所發行之Citi信用卡 / Citi聯營卡 / Citi貴賓卡或大來信用証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大來」)所發行之大來信用証基本卡之客戶。
Citi八達通在iPhone / Apple Watch迎新推廣 (「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由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所舉辦。此推廣受下列條款及細則(此「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2. 八達通卡公司(「八達通」)的八達通發卡條款、八達通App使用條款、及其他由八達通於octopus.com.hk及/或於八達通App公佈並不時修訂的條款及細則,均適用於此推廣。此推廣條款及細則所指的「八達通App」乃根據八達通發卡條款內所定義的「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指的「自動增值服務」及「八達通」乃根據八達通發卡條款之定義。
3. 推廣期(「推廣期」)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 。
4. 本推廣適用於持有由花旗銀行所發行之Citi八達通白金卡或Citi八達通金卡之基本卡 (「指定信用卡」) 持有人,並於推廣期內(a) 使用由Apple Inc. 營運的手機應用程式 – Apple Wallet(「 Apple Wallet」),(b)使用iPhone 8或以上型號,或Apple Watch Series 3或以上型號 (「合資格裝置」)上使用Apple ID登入Apple Wallet的Apple Pay(由Apple提供的流動支付及電子銀包服務)客戶(「合資格持卡人」)。
5. 合乎此條款及細則的合資格持卡人:
a. 於推廣期內第一次成功經八達通App於合資格裝置加入Citi八達通在iPhone或Apple Watch(「合資格Citi八達通」); 及
b. 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Citi八達通完成最少一次自動增值交易;及
c. 於推廣期內透過推廣網頁octopus.com.hk/pg/citiapo2308或其他由八達通不時公佈的網頁以合資格Citi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登記此推廣將視為成功參加本推廣的參加者(「參加者」)。每一位參加者可獲得HK$100八達通增值額(「推廣獎賞」)。
6. 推廣獎賞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推廣期獎賞名額只限首15,000個。如推廣獎賞限額已達上限,將不會送出推廣獎賞。
7. 推廣獎賞可根據下表所列之領取期(「推廣獎賞領取期」)透過八達通App以合資格Citi八達通領取。
參加者符合第5條中所有要求之日期 推廣獎賞領取期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參加者須按照octopus.com.hk/collection內之指示領取推廣獎賞。
8. 根據本推廣條款及細則,花旗銀行或八達通並沒有義務通知參加者推廣獎賞可領取的時間。儘管如此,如參加者於相關推廣獎賞領取期的首日已選擇接收八達通App的推送通知,該參加者將會收到由八達通App發出有關領取推廣獎賞的推送通知。
9. 合資格持卡人不能同時享有推廣獎賞及其他由八達通於推廣期內任何時間所舉辦之Citi八達通在iPhone或Apple Watch的優惠,包括但不限於八達通在iPhone及Apple Watch新客戶迎新獎賞推廣活動。
10. 推廣獎賞在任何情況下不能更換、轉讓、或兌換現金或轉換其他形式之電子幣值。
11. 每張合資格Citi八達通最高只可累積HK$3,000八達通儲值額(如適用)。倘若合資格Citi八達通內的儲值額於領取推廣獎賞時已達適用之儲值額,參加者必須於領取推廣獎賞前,先把儲於該合資格Citi八達通內相當於其獲取之推廣獎賞金額的儲值額作消費,方能於相關推廣獎賞領取期領取推廣獎賞。
12. 每名參加者只可於推廣期內獲推廣獎賞一次。
13. 如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推廣獎賞將會被自動取消而並不會另行通知參加者:
a. 在領取推廣獎賞時,參加者的合資格Citi八達通被暫停或取消,或因任何原因不再有效;
b. 推廣獎賞於相關推廣獎賞領取期內沒有被領取;或
c. 除了第13.a條以外,如Citi八達通在iPhone或Apple Watch屬合資格Citi八達通,而該Citi八達通在iPhone或Apple Watch因重設Apple Wallet應用程式或Apple Watch應用程式(視屬情況而定)、Citi八達通在iPhone或Apple Watch轉移至其他流動裝置、遺失有關流動裝置、重設為原廠設定或使用“尋找我的iPhone”被暫停、終止或不再有效。
14. 如合資格持卡人或參加者欺詐或涉嫌欺詐,或花旗銀行認為合資格持卡人或參加者以任何方式操縱機器或電腦參加此推廣時,花旗銀行保留取消其參加資格的權利。
15. 參與此推廣代表每位合資格持卡人或參加者同意八達通使用及保留Citi八達通在iPhone或Apple Watch的八達通號碼,並可能與花旗銀行互相披露以(a) 核實合資格持卡人或參加者之資格,(b)通知合資格持卡人領取推廣獎賞,(c)存入推廣獎賞及(d) 處理任何查詢或解決任何爭議。上述就此推廣用途收集、取得或接收的任何資料將會於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銷毀。
16. 儘管於此條款及細則有任何規定,花旗銀行保留完全及絕對決定權隨時(a)更改此條款及細則、(b)更改、取消、終止或暫停此推廣活動的任何部份及/或(c)更改或取代推廣獎賞或此推廣活動的任何機制的權利而不須作另行通知或解釋原因。
17. 任何關於此推廣之Citi八達通在iPhone或Apple Watch、自動增值服務及八達通App的查詢,均由八達通處理。其他關於此推廣的查詢或爭議,則由花旗銀行處理。於相關推廣獎賞領取期三個月後所提出的任何查詢或爭議將不獲處理。任何關於此推廣所引起或有關的爭議,花旗銀行有最終決定權。
18. 除參加者及花旗銀行外,其他人士不可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執行此推廣條款及細則之條文。
19.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5%港鐵、巴士、渡輪、綠色專線小巴、電車車費及5%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推廣 (「推廣」)條款及細則:
1. 此推廣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以交易日計算)。
2. 此推廣只適用於由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所發出之Citi八達通信用卡(「指定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持卡人」)。
3. 持卡人須於推廣期內透過指定登記網頁(citibank.hk/transreg)成功輸入指定信用卡主卡號碼及確認接受所有此推廣的條款及細則、或透過短訊/Citi Mobile App (如適用),以進行登記一次(「登記」),方可獲資格參加此推廣。成功登記後,該指定信用卡名下之所有附屬卡(「附屬卡」) 及指定信用卡與附屬卡在iPhone / Apple Watch內的Citi八達通卡(「指定八達通」) (如適用)將會被自動登記。所有於早前已成功登記「九巴龍運15%車費回贈推廣」、「15%九巴、龍運、城巴及新巴車費回贈推廣」或「15%港鐵、巴士、渡輪、綠色專線小巴、電車車費及5%隧道收費回贈推廣」的持卡人將會自動登記此推廣。
4. 完成登記後,於成功登記之月份的第一天起至推廣期完結,持卡人:
a. 於每個月份內累積HK$3,000或以上之合資格簽賬(請參考以下第5、6及7項)後,該月份憑(i)指定信用卡及附屬卡之八達通功能及(ii)指定八達通於香港指定公共交通服務之付款(「車費付款」)可獲得15%八達通現金回贈 (「車費回贈」),每個月份內之車費回贈上限為HK$300;或
b. 於每個月份內累積HK$10,000或以上之合資格簽賬後,該月份憑(i)指定信用卡及附屬卡之八達通功能,及(ii)指定八達通之車費付款可獲得車費回贈、於香港指定收費隧道之付款及於香港指定泊車服務(「隧道及泊車收費付款」)可獲得5%八達通現金回贈 (「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每個月份內之車費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上限為HK$500。
每個指定信用卡賬戶每月最多可獲HK$300的車費回贈或HK$500的車費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視乎情況而定)(包括包括指定信用卡之主卡、附屬卡及指定八達通所獲得之車費回贈及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按月計算(以相關之車費付款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付款之交易日計算)。
不符合此推廣之車費付款包括但不限於: 中環5、6號碼頭的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售票處或 7-Eleven便利店購買的巴士車票、於碼頭購買新渡輪月票、渡輪貨物收費、於港鐵客務中心購買之所有產品、港鐵附加費(包括但不限於以未取得乘坐東鐵綫頭等車廂確認的八達通乘坐頭等車廂而衍生之附加費,以及乘車超過限定時間之附加費)、港鐵城際直通車車票及港鐵車費扣減或折扣之款項。
指定公共交通服務及指定收費隧道及泊車服務之詳情請參閱以下列表。
「指定公共交通服務」指:
港鐵 包括以下港鐵路線及服務:
- 機場快綫
- 迪士尼綫
- 東鐵綫
- 港島綫
- 觀塘綫
- 馬鞍山綫
- 南港島綫
- 將軍澳綫
- 荃灣綫
- 東涌綫
- 西鐵綫
- 輕鐵
- 屯馬綫
- 輕鐵接駁巴士服務
巴士 以下專營巴士提供之所有路線:
- 城巴
- 九巴
- 龍運巴士
- 新巴
渡輪 以下專營及持牌渡輪服務提供之所有航線:
- 新相關渡輪服務有限公司
- 天星小輪
- 港九小輪(包括Islands Ferry及城永渡輪)
綠色專線小巴 綠色專線小巴提供之所有路線
電車 所有電車路線
「指定收費隧道及泊車服務」 指:
收費隧道 - 香港仔隧道
- 海底隧道
- 東區海底隧道
- 青嶼幹線(大嶼山收費廣場 / 馬灣收費廣場)
- 獅子山隧道
- 城門隧道
- 青沙公路(沙田嶺隧道 / 尖山隧道 / 大圍隧道)
「易通行」增值服務 增值金額至「易通行」戶口以支付隧道費用 (由2023年5月7日起)
泊車服務 停車場及咪錶

車費付款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付款不包括八達通卡公司(「八達通」)於處理此推廣之數據時未能從有關指定公共交通服務供應商、指定收費隧道營辦商、「易通行」服務供應商或指定泊車服務營辦商(視乎情況而定)收到的任何付款交易,及已經取消的付款交易。車費付款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付款只包括根據有關指定公共交通服務供應商、指定收費隧道營辦商、「易通行」服務供應商或指定泊車服務營辦商(視乎情況而定)釐定為車費付款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的交易類別。花旗銀行沒有義務在持卡人進行交易之前釐定該項交易是否為車費付款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
5. 「合資格簽賬」包括以持卡人名下所有由花旗銀行所發行之Citi信用卡主卡及其主卡賬戶下之附屬卡(「認可信用卡」)於推廣期內誌賬之本地及海外零售簽賬、商戶分期計劃及現金透支。不合資格簽賬包括(但不限於)動態貨幣兌換交易(即涉及以外幣轉換成港幣而進行的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八達通於手機付款如ApplePay之增值、信用卡結餘轉賬之金額、折現計劃之金額、賬單「分期更好使」計劃、簽賬「分期更好使」計劃、「Quick Cash」套現分期計劃之金額、「Pay All」服務、繳付予稅務局之稅項、繳費、繳交公共事務費用、自動轉賬及循環付款、繳交基金之供款、銀行手續費、保險費用、賭場交易、透過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進行之交易、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或有舞弊/欺詐成份之簽賬。
6. 此外,合資格簽賬亦包括使用由花旗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發出之 Citibank Mastercard® 扣賬卡 (「合資格扣賬卡」) 透過 Mastercard® 網絡進行並已誌賬至相關存款戶口 (「結算戶口」) 之實體店商戶購物簽賬、感應式付款、流動電話付款及網上購物簽賬 (「合資格扣賬卡交易」)。只有於交易日下月第5個日曆日或之前誌賬至相關結算戶口之合資格扣賬卡交易之簽賬淨額 (定義見下列第8條),方可用作計算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不合資格交易亦包括但不限於透過動態貨幣兌換交易(即涉及以外幣轉換成港幣而進行的交易)、增值八達通之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之交易、捐款予慈善機構、電話 / 傳真 / 郵寄購物、繳付予稅務局之稅項、繳交公共事務費用、自動轉賬、保險之供款、賭場交易、未誌賬 / 取消 / 退款的交易、分拆賬單交易、其他未經許可之交易、有舞弊及欺詐成份之簽賬,以及因為結算戶口金額不足所致而未能取消的之交易。
7. 每月之合資格簽賬須於該曆月內完成(以交易日計算)。持卡人名下所有之認可信用卡及認可扣賬卡所作之合資格簽賬將合併計算。
8. 「簽賬淨額」指 (就透過 Citibank Global Wallet 進行之合資格海外交易而言) 扣除所有折扣及現金券後之合資格扣賬卡的最終外幣簽賬金額並以本行之當前兌換率折算為港元等值,或 (就非透過 Citibank Global Wallet 進行之合資格海外交易而言) 扣除所有折扣及現金券後之合資格扣賬卡的最後簽賬金額。
9. 任何由次戶口持有人進行並誌賬到聯名結算戶口的合資格扣賬卡交易,均被視作為主戶口持有人進行之合資格扣賬卡交易。
10.  所有獲取之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將於持卡人完成條款4所列明之條件後之每個月份後3個月內存入指定信用卡主卡賬戶內 (「回贈存入期」) 。
11.  已累積於月結單之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將會用以繳付誌賬於下一期或以後之月結單之自動增值服務金額。
12.  在任何情況下,有關之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均不可轉讓予任何其他信用卡賬戶,不得更換或兌換為現金或其他形式之獎品。
13.  Citi八達通信用卡八達通現金計劃條款與細則適用。詳情請瀏citibank.hk/octopus。
14.  持卡人必須保留所有合資格簽賬之信用卡簽賬存根及商戶購物單據正本。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保留要求持卡人提供有關合資格簽賬之文件的權利,以作核實。所提供有關合資格簽賬之文件將不獲退回。
15.  持卡人之認可信用卡賬戶、指定信用卡賬戶、合資格扣賬卡及相關結算戶口 (如適用)必須於推廣期及回贈存入期內保持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以獲得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保留取消獲取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6.  如任何用作計算車費回贈及/或隧道收費及泊車回贈之有關交易及/或有關合資格簽賬之交易有任何舞弊/欺詐成分或被取消,花旗銀行有權從有關信用卡賬戶內扣取有關已領取之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而毋須另行通知。
17.  花旗銀行將會根據儲存於花旗銀行之紀錄,以決定及核實持卡人是否合資格參加此推廣,及其交易是否合資格獲得有關之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在任何情況下,持卡人或其他人士不可因為或就此推廣活動所引致的事件而對花旗銀行、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或任何一方作出任何索償或訴訟。
18.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花旗銀行及八達通 (受不時修訂之八達通發卡條款約束的指定信用卡及指定八達通的八達通功能之發出者)將互相披露每位持卡人的(a)指定信用卡之主卡、附屬卡及指定八達通(如適用)之八達通號碼,及(b)與該等卡的車費付款及/或隧道收費付款總額之交易資料,該資料會被(i)花旗銀行用作核對持卡人參加此推廣之資格及存入有關之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ii)被八達通用作識別相關指定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並向花旗銀行披露該等卡之交易資料,及/或(iii)於適用的情況下,回應您對此推廣之查詢。用作以上目的之資料將會於2024年9月30日前銷毀。花旗銀行保留完全及絕對決定權隨時(a)更改此等條款及細則、(b)更改、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推廣的任何部份及/或(c)更改或取代本推廣之車費回贈及/或隧道及泊車收費回贈或手推廣的任何部份的權利而不須作另行通知或解釋原因。
19.  如有任何關於此推廣活動的爭議,花旗銀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20.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Citi八達通信用卡八達通現金計劃:
1. Citi八達通信用卡的八達通現金計劃(簡稱「八達通現金計劃」)只適用於Citi八達通信用卡的基本卡持有人。
2. 憑八達通現金計劃,基本卡持有人使用此卡累積簽賬每港幣200元正便可獲得價值港幣1元八達通現金回贈(「八達通現金」)並以上述的比率以下捨入方式兌換至仙位數值,信用卡累積簽賬包括自動增值服務,但不包括一般不被發卡公司接受為信用卡簽賬項目(包括,但不限於現金透支、銀行費用、信用卡結餘轉賬金額、折現計劃、「Quick Cash」套現分期計劃、繳付稅務局之稅項、賭場交易、網上繳款、透過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進行之交易、動態貨幣兌換交易(即涉及以外幣轉換成港幣而進行的交易),以及未誌賬/已取消/已退款之交易)。此八達通現金會被存入及累積於基本卡戶口內;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已累積之八達通現金將會於下一期或以後之月結單中被換領及回贈至基本卡戶口,用以繳付誌賬於有關月結單之自動增值服務金額。
(a) 被換領之總八達通現金金額不少於港幣5元正及不多於該月月結單之自動增值服務總金額;
(b) 基本卡戶口須符合發卡公司對以上條款不時作出之修訂及增加。
3. 八達通現金不能轉讓予他人。
4. 持有人之Citi八達通信用卡賬戶結束或到期或不再有效時,或違反Citi八達通信用卡合約,持有人之八達通現金將被取消;就此而言,累積於Citi八達通信用卡之八達通現金將按其獲取之先後次序被換領。八達通現金之有效期為三年(或發卡公司有酌情權不時修訂之任何時限),未被換取之八達通現金將會被取消。
5. 即使可能減少持卡人已擁有八達通現金之價值,發卡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亦毋須預先通知持卡人及對持卡人承擔任何責任下終止八達通現金計劃或取消或更改該計劃之利益或其他詳情,並可對本條款作出修改、增加或刪除;發卡公司亦有權取消或更改八達通現金計劃之參與者,或修改八達通現金之價值和其他換領之辨法。
6. 如持卡人之月結單上有任何取消或退款之交易,有關之八達通現金將從基本卡戶口中扣除。
7. 如有任何爭議,發卡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8. 此條款乃中文翻譯本,僅作指引參考用。如中、英文本有任何差異,將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