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i信用卡資料概要

有關Citi信用卡之修訂通知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政策指引

如您曾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申請「信貸凍結」指示,即表示我們在審核信用卡申請時未能查閲您的信貸報告。請您先向早前為您辦理「信貸凍結」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申請解除「信貸凍結」,才繼續回到本頁進行申請。 否則,是次申請將不獲接納。

按下 「前往資料概要及條款及細則」 按鈕後,表示本人確認、同意及接受: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Citi信用卡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年滿18歲。
邀請表格
Citi ULTIMA 為您帶來非凡禮遇,建造以您為尊的優越國度。無論您身在何處,都能隨心所欲實現各種優活想像。立即開展您的Citi ULTIMA尊尚之旅,發掘更多極致體驗!於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成功申請Citi ULTIMA 信用卡,尊享高達120,000里數(1,440,000積分)迎新禮品^

推廣期由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必須填寫

請以英文正階填寫,並在適當方格內加上「√」號。

I. 花旗銀行之現有客戶
關係*
現有客戶如有任何個人資料變更應通知花旗銀行。
II. 基本卡申請人資料
稱謂
香港身份證/護照上之姓氏
香港身份證/護照上之名字
香港身份證號碼
只適用於非香港永久居民
其他身份証明號碼
簽發國家/地區
手提電話號碼 手提電話號碼*
電郵地址
註: 恕不接受與其他花旗銀行客戶登記同一個流動電話號碼。
出生日期
國籍 (國家/地區)
婚姻狀況
供養人數
住宅地址 (恕不接受郵政信箱)
註: 如永久住宅地址與下述住宅地址不同,則須提供永久住宅地址之證明文件。
地址 1
地址 2
地址 3
國家
住宅類別
現址居住年期
客戶通訊偏好
通訊地址
欲收取以下文字之通訊
就業資料
就業狀況
註:以下資料只適用於僱員及自僱人士。
公司名稱
行業
公司地址
職位
全年收入
在職年資
迎新禮品^ 120,000里數 (相等於1,440,000 積分)
III. 信用卡領取方式*
註:本人明白,若選擇由ULTIMA Lifestyle Relationship Manager (“LRM”)直接送遞信用卡,即表示本人的LRM會先代本人收取信用卡,並於首次與本人會面時直接呈上信用卡。
客戶聲明
IV. 財富來源宣言*
您或您的配偶/父母/夥伴是否直接從大麻的生產、銷售或分銷中獲得收入或財富?
V. 重要政治及公職人物宣言*
本人或本人之直系親屬為重要政治及公職人物 (現在/曾經任職於本地或海外政府機構,包括司法機構/軍隊/領事館等) 。
姓氏
名字
國家/地區
部門
職位
與客戶之關係
VI. 電子通知書#服務登記 (適用於所有戶口)
本人確認此服務將適用於本人現已或將來於花旗銀行開立之所有戶口,包括:
  • 所有銀行戶口
  • 所有信用卡及靈活錢戶口
  • 所有按揭戶口
  • 所有投資戶口
#電子通知書只適用於指定通知書,詳情請瀏覽www.citibank .com.hk/e -advice
註一:如閣下已是花旗銀行的客戶,卻未有填選此欄,本行將會按照閣下原先選擇的方式發送通知書。
VII. 電子月結單服務登記
註一:本人明白提供的電郵地址會用作與花旗銀行通訊,包括但不限於選擇收取其他宣傳/推廣資訊。此紀錄將更新至所有適用的帳戶類別。
註二:本人明白如本人已是花旗銀行的客戶,卻未有填選此欄,花旗銀行將會按照本人現已選擇的方式發送月結單。
註三:本人明白如果本人查看電子帳單,我需要登入Citibank網上銀行。
VIII. 選擇接受超額*
過勾選「是」以選擇接受超額,本人明白、同意並接受:
  1. 本人的Citi信用卡簽賬可以超過本人所有Citi信用卡所屬且共用的信貸限額(客戶信貸限額)。
  2. 本人須對所有超過本人客戶信貸限額的Citi信用卡交易負責,該責任與「Citi信用卡合約」、「Citi銀聯信用卡合約」、「Citi八達通信用卡合約」、「Citi HKTVmall信用卡合約」及/或「Citi The Club信用卡合約」內所引述的所有適用於客戶信貸限額內的所有交易的責任相同。
  3. 本人日後可以聯絡花旗銀行以更改本人接受超額之選項,按照正常處理時間辦理。
通過勾選「不是」方格以選擇拒絕超額,本人明白、同意並接受即便本人已選擇拒絕超額,某些交易於超額後仍可能會被誌賬並被收取超額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毋須經授權批核的交易(如停車場交易、自動轉帳及循環付款)及延遲誌賬的交易。
IX. 選擇拒絕在直接促銷中使用個人資料*
本人同意花旗銀行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透過以下渠道作直接促銷用途:
除非此申請被本人或花旗銀行中止、撤回或拒絕,以上本人的直接促銷選擇為本申請的一部份並將一併處理。如本人為花旗銀行之現有客戶,在以上的直接促銷選擇獲成功處理前,本人於花旗銀行現有的直接促銷選擇會繼續適用。以上的直接促銷選擇一經處理,本人於花旗銀行現有的直接促銷選擇會被取代。如本人於任何時候希望撤回本人同意花旗銀行在直接促銷中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的選擇,本人明白及知悉可透過致電電話理財服務熱線(852) 2860 0399處理。

本人以上的選擇適用於就花旗銀行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政策指引中所列出的產品、服務及/或標的類別的直接促銷。本人亦可參閱該通知以得知在直接促銷中可使用的個人資料的種類,以及本人的個人資料可提供予什麽類別的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直接促銷中使用。

閣下可隨時不再收取本行之宣傳郵件。如有需要,請以書面形式通知本行。(香港郵政信箱:3463)
X. 關連人士宣言*
本人為以下人士的親屬 : 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僱員/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
本人確認本人已獲得以上提及的人士的同意提供其資料給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便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能遵守第155章《銀行業條例》及第155S章《銀行業(風險承擔限度)規則》。本人(代表本人及以上提及的人士)授權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使用有關本人/以上提及的人士及本人/以上提及的人士持有的融通的資料以便核實本人提供的資料。
如日後對所屬聲明有任何變更,本人須即時書面通知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 與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僱員/ 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之關係的定義:
  1. 「親屬」一詞應依照第155S章《銀行業(風險承擔限度)規則》第85(4)條的定義:(a)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b)繼父母或領養父母;(c)兄弟或姐妹;(d)配偶;(e)如該人是夫妾關係的一方——該關係中的另一方;(f)同居伴侶;(g)配偶的父母、繼父母或領養父母;(h)配偶的兄弟或姐妹;(i)子、繼子、女、繼女或領養子女;(j)孫或孫女、外孫或外孫女、曾孫或外曾孫、或曾孫女或外曾孫女。
  2. 「控權人」一詞應依照第155章《銀行業條例》第2條的定義:(a)間接控權人(即所發出的指示或指令獲得該公司的董事、或以該公司為附屬公司的另一間公司的董事慣常按照行事的任何人,但依據第155章《銀行業條例》第52條委任的經理人或顧問不包括在內,又如所發出的指示或指令獲得該等董事慣常按照行事的任何人僅是因為該等董事按照該人以專業身分所提供的意見而行事者,則該人亦不包括在內);或(b)大股東控權人(指在該公司的任何大會上,或在以該公司為附屬公司的另一間公司的任何大會上,單獨或連同任何一名或多於一名相聯者有權行使超過50%表決權或有權控制超過50%表決權的行使的任何人)。
  3. 「小股東控權人」一詞應依照第155章《銀行業條例》第2條的定義:就任何公司而言,指在該公司為附屬公司的另一間公司的任何大會上,單獨或連同任何一名或多於一名相聯者有權行使不少於10%但不超過50%表決權或有權控制不少於10%但不超過50%表決權的行使的任何人。
XI. 迎新禮品之使用條款^
  1. 推廣期由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2. 客戶(「合資格會員」)須於推廣期內填妥及遞交申請表並成功獲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發行Citi ULTIMA基本卡。
  3. 每位成功獲批核信用卡之合資格會員可享一份迎新禮品。
  4. 迎新禮品於邀請表格上確認後不得更改、轉讓予他人、取消、撤回或兌換現金。
  5. 於整個推廣期及換領期內,合資格會員之認可信用卡賬戶必須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迎新禮品。
  6. 每位合資格會員須繳付首年年費HK$23,800以獲取迎新禮品。
  7. 1,440,000積分將於首年年費全數支付後兩個月內存入合資格會員之賬戶內。
XII. 所需文件
收到您的邀請表後,專屬的 Citi ULTIMA Lifestyle Relationship Manager 將與您聯繫以獲取所需文件。請準備以下文件副本以免延誤申請。基本卡申請人之香港身份證及附有基本卡申請人姓名之最近3個月內之現居住址證明,例如電費單或銀行月結單及以下其中一項附有基本卡申請人姓名之薪金/資產證明文件:最近1個月之薪金單或附有基本卡申請人姓名、賬戶號碼及最近3個月薪酬之完整銀行月結單或其他資產證明,例如定期存款單。如基本卡申請人非香港永久居民,請附上:附有基本卡申請人姓名,護照號碼及國籍之有效護照及列明受僱期的僱員合約。如基本卡申請人擁有前名/別名,請附上有關前名/別名之證明文件,例如登記事項證明書或稅單。如有必要,本行或會要求基本卡申請人提供額外的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護照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請注意:邀請表格及任何呈交之文件將不獲退還。本行可能需要閣下提供額外文件以供批核。
XIII. 摘要與聲明
在遞交申請前,請閱讀利率及相關費用、負責任借貸提示及條款及細則 ,以了解信用卡申請及服務細節:
利率與相關收費及費用摘要
關於負責任借貸提示
  • 客戶應清楚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日常開支及實際貸款需要。
  • 客戶應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避免過度借貸。
  • 客戶應按時償還貸款,以免被收取逾期還款費用及額外罰息。
  •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按下「同意及遞交」按鈕後,表示本人確認、同意及接受以下重要事項:
(i) 本人明白及同意有關申請之條款及細則,合約包括但不限於個別產品之合約,服務收費表,私隱條例,客戶聲明及迎新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ii) 本人已閱讀、明白及同意:
  • 利率與相關收費及費用
  • 負責任借貸提示
請先仔細核對您的資料,於遞交您的申請後將不能返回本頁。
同意及遞交
×
資料概要及條款及細則

遞交申請後,本人同意履行以下產品資料概要、所有相關的條款及細則、與環聯資訊有限公司有關的協定及關於《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政策指引。

請將此頁面部分向下拉,以閱讀所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內容,並按 “同意及遞交”繼續

產品資料概要


條款及細則


以下為此申請之條款及細則並適用於所有Citi 信用卡:

A. Citi 信用卡申請之條款及細則( 適用於所有Citi 信用卡)

(1) 透過此申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被遞交至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貴行」)。並受花旗銀行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政策指引所約束。

(2) 本人同意花旗銀行職員透過電話聯絡本人,同時提供其它個人資料來完成整個申請程序。

(3) 花旗銀行只會於成功核對本人身份後更新本人個人資料 (如適用) 。

(4) 花旗銀行將會參考本人於信貸資料庫之信貸報告以作此申請或其他信貸服務之審核。

(5) 申請程序會即時展開並需要幾個步驟去完成整個申請。儘管本人或未能完成所有申請步驟,花旗銀行亦會即時在申請過程中就此申請向信貸資料庫查閱本人之信貸報告。本人亦同意花旗銀行可能會經信貸報告上的電話聯絡本人。信貸資料庫亦會即時留下相關查閱紀錄,而該紀錄並不會因本人未完成所有申請步驟、或申請失敗或本人取消申請而刪除。

(6) 本人同意貴行將以上提供的全部或部分資料(「資料」)給予環聯資訊有限公司以作不時為了驗證我的身份而與環聯資訊有限公司數據庫中的數據進行資料對比。本人明白貴行在任何情況下貴行將不會處理、記錄及保存這些資料。

(7) 本人同意及授權環聯資訊有限公司不時存取本人全部或部分儲存在該公司數據庫中的信貸資料(「本人的信貸資料」)及
(i) 根據以上的同意項目,對比全部或部分由貴行轉送至環聯資訊有限公司之本人的信貸資料及
(ii) 隨時提出任何關於由「本人的信貸資料」中直接或間接的疑問,不論與本人的信貸資料或其他資料來源有否關連,收到本人的答覆後再與「本人的信貸資料」內的資料作比對。本人明白核對本人身份的目的是評估本人信貸申請的相關風險,以作以後處理、使用及轉移評估結果或其他相關資料至貴行之用。本人確認環聯資訊有限公司就可能向我作出的詢問及我的答覆擁有唯一的控制及使用權。

(8) 本人獲發之Citi信用卡將附有相關Citi信用卡合約/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發行之八達通發卡條款及八達通自動增值協議,以適用者為準(每份簡稱「合約」),該合約亦會在要求索取時提供,而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發行的有關合約可以從八達通網站www.octopus.com.hk參考。

(9) 本人可不時向花旗銀行申請其他Citi信用卡,而花旗銀行可向本人發出申請的卡種而毋須本人書面確定同意有關合約。

(10) 為防止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及貴行的政策,本人明白貴行須要求本人提供資料以識別申請信用卡之本人的身分。貴行亦須核實及記錄該等資料。當本人申請信用卡時,貴行須獲取本人之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及其他資料以協助貴行識別本人的身分。貴行亦須查證本人備有相片的身分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並保留副本。

(11) 本人證明本表格內所提供之資料全屬真確及詳盡,並明白花旗銀行只會於成功核對本人身份後更新個人資料(如適用)。資料經核實並更新之後,貴行將以我提供的資料作日後聯絡及通知我有關貴行產品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選擇收取電子月結單及其他宣傳/推廣資訊。但是資料未能核實或信用卡未能成功批核,貴行將不會更新本人的個人資料,並繼續使用原有的資料作日後聯絡。如以上資料日後有任何更改,本人均會立即通知花旗銀行。本人同意授權花旗銀行向任何有關方面核實上述填報之資料或與有關方面交換資料。本人明白開户及/或由花旗銀行提供之任何服務需經花旗銀行內部審批,並取決於本人接受申請表上有關之條款及細則。

(12) 本人保證(i)本人並沒破產;(ii)沒有就本人之破產呈請;(iii)本人並非償債無能力者;及(iv)本人及其他人士沒有就自願安排債務建議申請臨時命令。

(13) 貴行、貴行之僱員、指定代理人或聯營機構可能擔任不同職務,及可能就直接或間接提供服務以收取佣金或其他酬金,或獲得好處或利益。該等佣金或其他酬金可能以定額計算及/或因應銷售表現和其他因素計算。

(14) 花旗銀行必須獲取在信用卡申請程序中所索取的資料方能處理本人之信用卡申請(除非有關資料註明為非必須)。如本人未能提供上述必須資料,花旗銀行將保留有關繼續處理或終止閣下之申請的權利。本人同意花旗銀行不時收取有關本人之個人資料,可根據私隱條例,用於其所述用途及向其所述人士(不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披露。

(15) 本人同意閣下把我們所有的對話錄音。在任何情況下,閣下有權根據本人之個別情況拒絕接納本申請。

(16) 本人所提供之電郵地址會被用作是次申請之電子通訊用途。本人亦明白發送電子信息作通訊用途或會存在病毒或延遲,並可能涉及機密資料及其他風險。花旗銀行不需為以上任何情況和任何未經許可的開啟及閱讀/或改動電子信息負上責任。即使因為任何原因本人沒有開啟及閱讀電子信息,所有由花旗銀行所發出至相關電郵地址之電子信息,已於該信息發出當日被本人接收。

(17) 本人明白並同意(a) 花旗銀行可要求本人提供收入或資產証明(如銀行結單、儲蓄存摺或定期存款證明的副本)作為本申請的證明文件,及/或 (b) 如本人有作出任何物業擁有權的陳述,而本人未有提供足夠的證明文件以審核本申請,花旗銀行可從土地註冊處獲得土地記錄以核實本人有關物業擁有權的資料,而不作另行通知。

(18) 本人同意並接受花旗銀行保留繼續處理本申請的權利,雖然本人未有提供任何證明文件,亦不代表本人已取消申請。

(19) 此申請表所提及的產品及/或服務並不適用於居住於歐盟、歐洲經濟區、瑞士、根西、澤西、摩納哥、聖馬連奴、梵蒂岡、 曼島、 英國、巴西、紐西蘭 、牙買加、厄瓜多、斯里蘭卡的個人客戶。此申請表並不旨在對該類個人客戶構成任何買賣產品及服務的建議、銷售或招攬。

(20) 本人確認並同意,本人須自行全權負責遵守適用於本人的帳戶,本人對花旗銀行任何設施、授信或服務的使用,以及本人與花旗銀行或通過花旗銀行進行的任何交易的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則,花旗銀行或任何其他花旗集團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這包括但不限於:(a) 在本人或任何其他地區內,與稅務、外匯和資本管制有關的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則,(b) 申報或提交規定,以及 (c) 因本人的國籍、住所、居住地或納稅身份而可能適用的任何政府機構、部門或機關(包括中央銀行)的同意、許可、批准和授權。

(21) 迎新獎賞只適用於現在不持有及由申請Citi ULTIMA 當月起計過去12個月內不曾持有或不曾取消任何由花旗銀行所發行之Citi ULTIMA之客戶(「新客戶」) 。客戶 (「合資格持卡人」)須於推廣期內填妥及遞交申請表並成功獲花旗銀行發出Citi ULTIMA 基本卡(「認可信用卡」)。所有迎新獎賞一律受迎新獎賞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22) 若申請表及其他有關文件的內文之中英文版本有差異,將以英文版本為準。

(23) 此條款及細則該與以下文件/條款及細則同時閲讀: B. Citi信用卡持卡人/會員合約之主要使用條款(適用於所有Citi信用卡)
(1) 持卡人/會員應在收到Citi信用卡時立即於卡上簽名。

(2) 持卡人/會員同意將任何私人密碼保密,並在私人密碼遭任何其他人所知悉後知會 花旗銀行。持卡人/會員會就讓任何其他人士知悉私人密碼而招致之任何損失或法 律責任而向花旗銀行作出賠償。

(3) 持卡人/會員有責任按時支付任何結欠。若未有繳付所規定之最低付款額,則有責 任支付罰款。

(4) 如遇違約情況,持卡人/會員有責任支付花旗銀行在追討債項時所合理招致之費 用及開支。

(5) 若持卡人/會員作出任何欺詐或嚴重疏忽之行為,則應負責花旗銀行所蒙受之 所有損失。

(6) 在信用卡報失前之未經授權交易(不包括現金透支,使用自動櫃員機)之責任上限為港幣500元。

(7) 若持卡人/會員未能在結單日期60天內申報未經授權交易,則賬戶結單應具決定性。

(8) 花旗銀行可以隨時毋須事前通知,從持卡人/會員 於花旗銀行開設任何貨幣的賬戶,抵銷或調動所 存之任何款項,以償還持卡人/會員使用此卡之任何貨幣的欠款。 若某些欠款因某些待發事件尚未需要償還,花旗銀行有 權暫停支付相等於欠款額的賬戶存款給持卡人/會員,直至此待發 事件發生為止。

(9) 花旗銀行有權將持卡人/會員於花旗銀行所持有之任何貸款結餘用作抵銷債項。

(10) 基本卡持有人/會員應負責基本卡及附屬卡之債項。附屬卡持有人/會員應只負責使用其附屬卡所招致之債項。

(11) 花旗銀行保留要求即時還款之權利。

(12) 若持卡人/會員並不接受花旗銀行所提出對合約之任何修訂,則有權終止合約。

C. Citi信用卡合約

i) 適用於Citi 信用卡之條款及細則 ii) 適用於Citi ULTIMA之條款及細則

(1) 優惠並不適用於所有花旗銀行、花旗銀行N.A或其子公司之員工。

(2) 花旗銀行並非以上產品之供應商,故不負責所有有關之產品及服務。有關公司將負上所有產品及服務之法律責任。所有產品一經換領或換購,恕不能撤換或退款。

(3) 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修改所有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4) 如有爭議,一切以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之決定為最終裁決。

(5)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切以英文版本為準。

除持卡人、花旗銀行或 Citi ULTIMA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下的利益。

於本人按下「同意及遞交」按鈕後, 即表示本人確認、同意及接受以上全部條款及細則。

你確定嗎?
您或您的配偶/父母/夥伴是否直接從大麻的生產、銷售或分銷中獲得收入或財富?